番外4 父母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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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若云彻底决定从家里出来的那天,是看到她嗜赌成性的生父收了一个男人的彩礼。
三千块钱。
对方比她大了将近二十岁。
所以裴若云当天晚上就连夜从家里逃了出来,只背着一个小书包,里面有她从家里偷的几百块钱,还有几件为数不多的衣服。
她想,她才不要被卖。
她也不需要嫁给一个男人,乞求他给自己一口饭和一个住的地方。
她自己可以给自己。
那年她十七岁。
她坐了三天三夜的绿皮火车,逃到了离家很远很远的地方,谁都找不着。
她高中都没念过,没文化没学历,但幸好长得还算清秀好看,审美好,人机灵,嘴巴也不笨,所以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服装批发市场里帮人家卖衣服。
批发市场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裴若云每天为了跟顾客推销和讨价还价,大概要费两升的口水。
就是在这里,她遇到了许岚之。
他来买书包,去了隔壁的店。
他长得很高很瘦,穿浅灰色的牛津布衬衫,头发又黑又茂密,皮肤很白,眼珠的颜色很浅。
裴若云在一秒内总结出了他身上的所有特征,算是她在这里上班练就的本事。
大概是他身上的气质和这里嘈杂的环境太格格不入,又大概是因为恰好那时店里没有客人,裴若云站在店门口,不自觉多看了他两眼。
隔壁传来的说话声也一清二楚。
他说他要买书包,结实耐用的就好。
隔壁的老板给他拿了一个包,他试了一下,就直接付了钱。
整个过程十分迅速,连一句还价的话都没有。
裴若云知道行情,老板报的价格虚高不少,显然在拿他当冤大头坑。
但他似乎没有意识到。
裴若云心想,真是个傻子。
视线又不自觉在他身上多落了几秒,直到他离开。
许岚之走后,隔壁的店主看她正往这看,冲着她高兴地说:“看着没有,这种人,一看就是大学里那种书呆子,浑身上下就写着‘快来宰我’四个大字,遇到这种人,不宰白不宰哦。”
裴若云礼貌笑笑,没回应。
她没想到,后来她能再遇到许岚之。
那天她和同事一起下班回家,绕了一条平时不常走的路,路过一个旧书摊,书摊旁边的人却看起来眼熟得紧。
他正坐在书摊边,捧着一本书看,封面叫什么理性批判,总之看起来很高深的样子。
他还穿着衬衫,只不过换了一件浅蓝色,但是依旧很干净,垂头看书时的脖颈线条也很好看。
鬼使神差地,裴若云停下脚步,蹲下来挑了几本书。
头顶却忽然响起一道声音:“诶?我好像见过你,你是不是在服装城那边工作?”
裴若云一愣,抬头看向他,问:“你记得我?”
许岚之合上手里的书,点了点头,“我记忆力比较好。”
似乎是怕她不相信,又或是怕她多想,他又补充道:“平时看的这些书,内容我都能记得七七八八。”
裴若云哦了一声。
她不怎么意外,因为他看起来就像是学习很好的样子。
顿了一下,许岚之忽然一怔,眼里冒出一丝诧异和新奇,“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你也记得我?”
裴若云:“。”
她把目光不自然地瞥向别处,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迎着许岚之探究的目光,她轻咳了一声,然后硬巴巴地解释道:“你那天被当冤大头宰了,所以我印象比较深刻。”
许岚之一怔,“冤大头?”
裴若云点头,“你这包,比别人多了一倍的价钱。”
许岚之闻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他看着她说:“既然你现在告诉我了,我就不算冤大头了,下次再买我就知道了。”
裴若云愣住了。
怎么这人听到自己被宰,一点都不生气,居然还能笑出来。
但是她看着他的笑,却忽然有些移不开眼。
她那时浑身带刺,对于这个充满冒险和挑战的世界鼓足了斗志,同时也充满了防备。
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她似乎能卸下那种防备。
因为她第一次在一个人身上感受到那种纯粹的善良。
是那种即使知道自己被人欺骗了也会一笑而过,凡事都往好的那方面去想的那种善良。
这个人和她接触到的人都不一样。
和她从小见过的那些不把女人当人、喝了酒就动辄打骂女人的男人不一样。
和那些每天在批发市场里一门心思算计着坑哪个冤大头的人也不一样。
裴若云知道他有文化,他说话给她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就像是一块温润的玉石。
她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人。
后来,她下了班,就总是刻意绕一条路,路过他的旧书摊,买上一两本,和他说一会话。
就这么过了一个星期,许岚之忽然问她,她怎么看得这么快,每天都要买书。
裴若云心里咯噔一下,耳朵一瞬间变得很热,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好几天都没有再去。
直到有一天,她又在店里看到了许岚之。
那是中午吃饭的时候,她买完饭,就看见许岚之正站在店门口。
两人沉默地对视了几秒,裴若云率先开口:“你还来这买东西?又想当冤大头了?”
许岚之静了静,看着她说:“我是想来看看,你还在不在。”
裴若云一怔,“什么意思?”
许岚之眉心微蹙,“我看你很久没有来书摊,以为你离开这了。”
裴若云又愣了一下,别过脸问:“离开了又怎么了?”
许岚之抿了抿唇,“离开了...我就见不到你了。”
“为什么要见我?”裴若云问。
“因为我......”
许岚之被她问得支支吾吾,落荒而逃,耳朵红了一大片。
裴若云看着他的背影,刚才质问他的气势一下子泄了,抬手捂了捂胸口。
心脏怦怦的,快要跳出来,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从那天起,她下班的时候,又重新走回原来的那条路,刻意路过他的旧书摊。
他们之间有什么东西变得心照不宣。
只差一层窗户纸。
过了两天,裴若云去买书的时候,许岚之把一封信夹在了递给她的书里。
“回...回去记得看。”
裴若云一愣,“好。”
她觉得稀罕,从小到大,她从来都没用信和人沟通过,这是她收到的第一封信。
她小心翼翼地拿回家,打开,才发现里面是一首酸诗。
把她眼睛都看酸了。
看完之后,她又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第二天,她照例去了旧书摊。
她故意问许岚之:“你的信是什么意思,我文化低,读不懂。”
许岚之一愣,似乎没想到她会这么说,耳畔有些红了,“就是...就是那个意思。”
“哪个?”裴若云问。
许岚之沉默地看着她,静了两秒,终于开口:“意思就是,我...我喜欢你,我想对你好,你可不可以做我女朋友?”
他神色郑重,像是下定了什么重大的决心,又带着一丝期待,直直地望着她,耳垂红得不行。
裴若云看着他羞涩而单纯的眼睛,忽然觉得自己好坏。
明明是她先喜欢人家,却要逼着人家对她表白。
不过,许岚之肯定不会觉得她坏。
因为他是个好人,还是个书呆子。
他只会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样的话,说本来就应该是他来表白。
从那天起,他们顺理成章地开始恋爱。
后来裴若云攒了点钱,从批发市场辞职,准备自己做生意。
但是因为年纪小没经验,被人用次品坑得血本无归。
裴若云大哭了一场,这是她头一次这么失态。
许岚之把她抱在怀里安慰,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会写稿子,他能赚钱,他养得起她。
“你写稿子才挣几个钱?”裴若云抽噎着问。
许岚之蹙眉,然后认认真真地说道:“那我就多写几篇,写到脑细胞枯竭为止,保证让你顿顿有肉吃。”
裴若云闻言,瞬间破涕为笑。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什么东西都没解决,只是和他说了几句话,裴若云就觉得,塌下来的天又撑起来了。
她想,原来这就是爱人的意义。
于是她重整旗鼓,继续变得干劲十足。
又过了三年,他们终于小有积蓄,在跨世纪的千禧年,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结婚第一年,裴若云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
许岚之为他取名裴致。
寓意求知、专注和认真。
过了一年多,她又生下了一个女孩。
许岚之为她取名裴晰。
晰字的意思是清晰、明白,寓意光明和智慧。
他把这世上最美好的寓意和期望,放进了他们的名字里。
许岚之亲自照顾两个孩子,看着他们一天天长高,记录下他们成长的点点滴滴。
裴若云的公司也逐渐扩大规模,慢慢发展成为了消费者叫得上名字的品牌。
对于他们来说,那是一段人人艳羡的幸福日子。
事业蒸蒸日上,夫妻感情甜蜜,两个孩子也乖巧可爱。
可大约,这世上事,最忌圆满。
许岚之忽然查出了癌症。
胰腺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没法做手术。
他生活作息规律,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却还是莫名得了这个病。
裴若云放下手里的所有工作,每天在医院陪着他。
她在他面前从来不哭,却总是半夜偷偷一个人掉眼泪。
许岚之却乐观得好似生了病的人不是他。
他告诉裴若云,每年大概有数百万人死于癌症,这不是一个小数目。
所以并不是命运刻意针对他。
他只是在遵循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而已。
他依然还和以前一样善良温柔,一样把凡事都往好的方向去想。
他想,这世间盈缺守恒,他承担了痛苦,那他的阿云和孩子们就不必承担了。
他愿意用他的余生,去换他们的余生平安健康。
他愿意的。
他的阿云,他的小致,他的晰晰,以后一定会健康快乐地,过完这一生。
顺遂无虞,百岁无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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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块钱。
对方比她大了将近二十岁。
所以裴若云当天晚上就连夜从家里逃了出来,只背着一个小书包,里面有她从家里偷的几百块钱,还有几件为数不多的衣服。
她想,她才不要被卖。
她也不需要嫁给一个男人,乞求他给自己一口饭和一个住的地方。
她自己可以给自己。
那年她十七岁。
她坐了三天三夜的绿皮火车,逃到了离家很远很远的地方,谁都找不着。
她高中都没念过,没文化没学历,但幸好长得还算清秀好看,审美好,人机灵,嘴巴也不笨,所以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服装批发市场里帮人家卖衣服。
批发市场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裴若云每天为了跟顾客推销和讨价还价,大概要费两升的口水。
就是在这里,她遇到了许岚之。
他来买书包,去了隔壁的店。
他长得很高很瘦,穿浅灰色的牛津布衬衫,头发又黑又茂密,皮肤很白,眼珠的颜色很浅。
裴若云在一秒内总结出了他身上的所有特征,算是她在这里上班练就的本事。
大概是他身上的气质和这里嘈杂的环境太格格不入,又大概是因为恰好那时店里没有客人,裴若云站在店门口,不自觉多看了他两眼。
隔壁传来的说话声也一清二楚。
他说他要买书包,结实耐用的就好。
隔壁的老板给他拿了一个包,他试了一下,就直接付了钱。
整个过程十分迅速,连一句还价的话都没有。
裴若云知道行情,老板报的价格虚高不少,显然在拿他当冤大头坑。
但他似乎没有意识到。
裴若云心想,真是个傻子。
视线又不自觉在他身上多落了几秒,直到他离开。
许岚之走后,隔壁的店主看她正往这看,冲着她高兴地说:“看着没有,这种人,一看就是大学里那种书呆子,浑身上下就写着‘快来宰我’四个大字,遇到这种人,不宰白不宰哦。”
裴若云礼貌笑笑,没回应。
她没想到,后来她能再遇到许岚之。
那天她和同事一起下班回家,绕了一条平时不常走的路,路过一个旧书摊,书摊旁边的人却看起来眼熟得紧。
他正坐在书摊边,捧着一本书看,封面叫什么理性批判,总之看起来很高深的样子。
他还穿着衬衫,只不过换了一件浅蓝色,但是依旧很干净,垂头看书时的脖颈线条也很好看。
鬼使神差地,裴若云停下脚步,蹲下来挑了几本书。
头顶却忽然响起一道声音:“诶?我好像见过你,你是不是在服装城那边工作?”
裴若云一愣,抬头看向他,问:“你记得我?”
许岚之合上手里的书,点了点头,“我记忆力比较好。”
似乎是怕她不相信,又或是怕她多想,他又补充道:“平时看的这些书,内容我都能记得七七八八。”
裴若云哦了一声。
她不怎么意外,因为他看起来就像是学习很好的样子。
顿了一下,许岚之忽然一怔,眼里冒出一丝诧异和新奇,“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你也记得我?”
裴若云:“。”
她把目光不自然地瞥向别处,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迎着许岚之探究的目光,她轻咳了一声,然后硬巴巴地解释道:“你那天被当冤大头宰了,所以我印象比较深刻。”
许岚之一怔,“冤大头?”
裴若云点头,“你这包,比别人多了一倍的价钱。”
许岚之闻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他看着她说:“既然你现在告诉我了,我就不算冤大头了,下次再买我就知道了。”
裴若云愣住了。
怎么这人听到自己被宰,一点都不生气,居然还能笑出来。
但是她看着他的笑,却忽然有些移不开眼。
她那时浑身带刺,对于这个充满冒险和挑战的世界鼓足了斗志,同时也充满了防备。
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她似乎能卸下那种防备。
因为她第一次在一个人身上感受到那种纯粹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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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若云知道他有文化,他说话给她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就像是一块温润的玉石。
她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人。
后来,她下了班,就总是刻意绕一条路,路过他的旧书摊,买上一两本,和他说一会话。
就这么过了一个星期,许岚之忽然问她,她怎么看得这么快,每天都要买书。
裴若云心里咯噔一下,耳朵一瞬间变得很热,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好几天都没有再去。
直到有一天,她又在店里看到了许岚之。
那是中午吃饭的时候,她买完饭,就看见许岚之正站在店门口。
两人沉默地对视了几秒,裴若云率先开口:“你还来这买东西?又想当冤大头了?”
许岚之静了静,看着她说:“我是想来看看,你还在不在。”
裴若云一怔,“什么意思?”
许岚之眉心微蹙,“我看你很久没有来书摊,以为你离开这了。”
裴若云又愣了一下,别过脸问:“离开了又怎么了?”
许岚之抿了抿唇,“离开了...我就见不到你了。”
“为什么要见我?”裴若云问。
“因为我......”
许岚之被她问得支支吾吾,落荒而逃,耳朵红了一大片。
裴若云看着他的背影,刚才质问他的气势一下子泄了,抬手捂了捂胸口。
心脏怦怦的,快要跳出来,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从那天起,她下班的时候,又重新走回原来的那条路,刻意路过他的旧书摊。
他们之间有什么东西变得心照不宣。
只差一层窗户纸。
过了两天,裴若云去买书的时候,许岚之把一封信夹在了递给她的书里。
“回...回去记得看。”
裴若云一愣,“好。”
她觉得稀罕,从小到大,她从来都没用信和人沟通过,这是她收到的第一封信。
她小心翼翼地拿回家,打开,才发现里面是一首酸诗。
把她眼睛都看酸了。
看完之后,她又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第二天,她照例去了旧书摊。
她故意问许岚之:“你的信是什么意思,我文化低,读不懂。”
许岚之一愣,似乎没想到她会这么说,耳畔有些红了,“就是...就是那个意思。”
“哪个?”裴若云问。
许岚之沉默地看着她,静了两秒,终于开口:“意思就是,我...我喜欢你,我想对你好,你可不可以做我女朋友?”
他神色郑重,像是下定了什么重大的决心,又带着一丝期待,直直地望着她,耳垂红得不行。
裴若云看着他羞涩而单纯的眼睛,忽然觉得自己好坏。
明明是她先喜欢人家,却要逼着人家对她表白。
不过,许岚之肯定不会觉得她坏。
因为他是个好人,还是个书呆子。
他只会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样的话,说本来就应该是他来表白。
从那天起,他们顺理成章地开始恋爱。
后来裴若云攒了点钱,从批发市场辞职,准备自己做生意。
但是因为年纪小没经验,被人用次品坑得血本无归。
裴若云大哭了一场,这是她头一次这么失态。
许岚之把她抱在怀里安慰,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会写稿子,他能赚钱,他养得起她。
“你写稿子才挣几个钱?”裴若云抽噎着问。
许岚之蹙眉,然后认认真真地说道:“那我就多写几篇,写到脑细胞枯竭为止,保证让你顿顿有肉吃。”
裴若云闻言,瞬间破涕为笑。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什么东西都没解决,只是和他说了几句话,裴若云就觉得,塌下来的天又撑起来了。
她想,原来这就是爱人的意义。
于是她重整旗鼓,继续变得干劲十足。
又过了三年,他们终于小有积蓄,在跨世纪的千禧年,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结婚第一年,裴若云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
许岚之为他取名裴致。
寓意求知、专注和认真。
过了一年多,她又生下了一个女孩。
许岚之为她取名裴晰。
晰字的意思是清晰、明白,寓意光明和智慧。
他把这世上最美好的寓意和期望,放进了他们的名字里。
许岚之亲自照顾两个孩子,看着他们一天天长高,记录下他们成长的点点滴滴。
裴若云的公司也逐渐扩大规模,慢慢发展成为了消费者叫得上名字的品牌。
对于他们来说,那是一段人人艳羡的幸福日子。
事业蒸蒸日上,夫妻感情甜蜜,两个孩子也乖巧可爱。
可大约,这世上事,最忌圆满。
许岚之忽然查出了癌症。
胰腺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没法做手术。
他生活作息规律,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却还是莫名得了这个病。
裴若云放下手里的所有工作,每天在医院陪着他。
她在他面前从来不哭,却总是半夜偷偷一个人掉眼泪。
许岚之却乐观得好似生了病的人不是他。
他告诉裴若云,每年大概有数百万人死于癌症,这不是一个小数目。
所以并不是命运刻意针对他。
他只是在遵循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而已。
他依然还和以前一样善良温柔,一样把凡事都往好的方向去想。
他想,这世间盈缺守恒,他承担了痛苦,那他的阿云和孩子们就不必承担了。
他愿意用他的余生,去换他们的余生平安健康。
他愿意的。
他的阿云,他的小致,他的晰晰,以后一定会健康快乐地,过完这一生。
顺遂无虞,百岁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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